作者:管理员 时间:2023.09.05 新闻来源:浙江省检察官进修学院
为落实最高检和省院关于案例工作和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我省案例和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能力和水平,8月28日-9月1日,全省检察案例工作专题培训班在学院成功举办,我省三级院一百余名检察干警以及辽宁省、青海省等地的干警共同参加培训。
省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胡东林作开班动员,并提出三点建议:一、深刻领会案例和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对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要价值。要明确案例和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是以能动履职回应大局所需的重要切入点,是以诉源治理凸显检察为民的重要途径,是以检察履职引领法治建设的重要载体。二、准确把握当前案例和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的着力点。要着重把握时代精神,彰显检察担当;要拓宽工作视野,助力检察改革;要聚焦共富先行,服务示范引领。三、全面提升案例和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能力。要坚定政治方向,筑牢工作之基;要优化知识结构,增加工作储备;要善用数字优势,提升工作效能。
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
--《礼记·中庸》
博学
博学,意为广博的学习。本次检察案例工作培训特色在于,添加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课程囊括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制发、培育、办复,检察指导性案例的选编与应用,培育与撰写,网络犯罪指导性案例的功能与改进,以及论文写作和发表的方式方法等学员在实际工作中关注的重点问题,提升了学员对不同案例以及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的认知和能力水平。课程培训师资力量雄厚,特别邀请了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民事行政法律研究处处长、二级高级检察官华锰,省院案例研究中心主任、二级高级检察官乐绍光,及上海市院、省院、地市检察院的业务骨干,更有多位名校大咖学者答疑解惑。课程设置多样,充分保证了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制发和案例培育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民事行政法律研究处处长 华锰
检察指导性案例的选编与应用——从检察实践中来到检察实践中去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案例研究中心主任 乐绍光
《网络犯罪指导性案例的功能与改进》在线课程
刘品新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慎思
慎思,意为周全的思考。本次培训专门邀请省院、温州市院、嵊州市院、杭州拱墅区院、安吉县院的领导骨干进行授课,既有对指导性案例和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剖析解读,又有指导性案例承办人的经验分享,带动学员在全方位沉浸式学习中加深了对案例和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的理解和把握。参训学员结合课上所学与讲解人进行热烈讨论,取得了良好的学习效果。
明辨
明辨,意为清晰的判断。本次课程还安排了小组讨论环节,学员就各自对实际案例的思考进行分享互动,各抒己见,互取精华。此次培训提升了对案件释法说理、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的认知能力。学员们纷纷表示今后将积极地运用所学所思,以点带面,全面提升业务水平,为我省检察案例和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大局建设贡献自己的应尽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