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管理员 时间:2023-07-17 14:10 新闻来源:浙江省检察官进修学院
6月26日—30日,全国控告申诉检察条线“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题培训班在学院成功举办,各省级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骨干80余人,最高检第十检察厅负责人,一级高级检察官和主办检察官等10余人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班旨在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掘各地先进经验做法,研究下一步全国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涉法涉检信访矛盾在法治化轨道上解决的务实举措,全力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
开班仪式上,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孔璋致欢迎辞,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厅一级高级检察官杜亚起作开班动员讲话,他指出,近年来,中央和最高检作出的一系列重大部署,为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涉法涉检信访矛盾在法治化轨道上解决提供了重要遵循,信访法治化建设正在稳步推进。我们要深刻认识推动涉法涉检信访在法治化轨道上解决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准确把握检察机关信访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找准推动涉法涉检信访法治化的主攻方向。要充分发挥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引领作用,深入探索推动涉法涉检信访矛盾在法治化轨道上解决的有效举措。
本次培训在师资配备上,突出高水平、专业化。既有对信访工作、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有着深厚造诣的业务专家,也有对数字检察工作有着深入研究的全国知名法学教授,对于做好新时期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在培训形式上,突出多样性、丰富性。培训中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针对不同学习内容,采取了不同的培训形式,既有理论和实务授课,也有实地参观学习、现场经验交流,充分保证了培训的质量和效果。在培训内容上,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培训紧扣当前控告申诉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围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题,重点研究推动涉法涉检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实践举措,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业务授课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进一步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
国家信访局研究室副主任 史嵩宇
《数字检察的建模方法与制度配套》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刘品新
《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水平》
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 刘树枝
《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现代化的若干思考》
全国检察业务专家 王祺国
现场教学
分组座谈研讨——“如何做好新时代控申工作”
经验交流发言
参训学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是炎炎夏日里的一场“及时雨”,要消化吸收好培训内容,在学中思、在思中悟、在悟中干,将培训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努力为推动控申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