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管理员 时间:2024-08-29 10:06 新闻来源:浙江省检察官进修学院
10月19日-10月23日,全省检察机关经济犯罪检察业务培训班在学院开班,来自全省三级院经济犯罪检察业务骨干参加培训。此次培训课程围绕具体办案需求,以检察工作实务为主,从新型网络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多发性证券犯罪等案件的审查、认定与打击等有关问题入手,设置八个专题讲座进行讲授。
省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东林参加开班仪式,在充分肯定前一阶段全省检察机关在经济犯罪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深入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任务,从四个方面部署当前经济犯罪检察工作任务。
一是以经济犯罪检察新理念紧跟时代发展新要求,提升认识,增强服务社会大局意识。
二是以更大的力度服务保障市场主体。市场主体是经济力量的载体,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社会生存,就是保生产力,要千方百计保护市场主体。
三是以更大担当,打造检察环节中电信网络诈骗的新机制,坚持严打的方案,加大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探索办案新模式。
四是以强化案例指导,来传递司法的声音,要坚持案例意识,深化精品案例总结提炼。
此次培训,主要针对经济犯罪案件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从实际出发,实例与理论相结合,以问题、需求为导向务实开展的。通过培训,充分发挥经济犯罪部门依法办理经济犯罪案件,有效防范和化解经济犯罪风险的职能作用,研究解决办案中的问题和困难,提高办理经济犯罪案件能力,为化解金融风险和社会稳定作出检察贡献。